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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部分机动车 实行全国“通检”

发布时间:2018-09-02

             随着公安部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新措施的全面启动,91日起,开始实施车辆全国“通检”。

所谓“通检”,就是全国推行小型汽车、货车和中型客车可以实现跨省异地检验,不再像以往一样,需要在机动车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书。而对于还处于6年免检期内的车辆,以后也可以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上验证交强险后,申领免检标志,方便广大市民。

 (通讯员 马旭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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